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舍弟诸葛亮 第7o3节(2 / 3)

是靠人质的性命威胁。

而曹贼在天下诸侯之中,本就是最擅长此法的,他还总结出了一项制度,在其内部被称为‘错役法’,追求的就是让主力部队的士卒,不在其籍贯所在地服役,要去别州别郡服役。

如此哪怕他们起了投敌之心,只因家眷不在本州本郡,他们想降也没法带着家人一起降,这就投鼠忌器,有软肋落在曹贼手上。

此前天下局势未定,主公也不好彻底公开反对曹操的‘错役法’,因为我军多多少少也需要将将士的家眷集中居住,但现在,曹贼即将被逼到丢失全部关东州郡的程度。

未来的曹贼,只剩下河洛、并州与关中、西凉,他就算再想‘错役’,又有多少腾挪空间供他错?而主公要胜曹贼,就算不靠错役来钳制士兵,也一样可以打赢曹操,也一样不用担心还有人会在战局稍稍不利时就投曹,因为天下人都已经看清曹操没有前途了。

既然如此,主公何不大大方方,公开宣布,永远绝不使用错役法这一暴行来残害百姓?有了这一铺垫,主公想实施后面的变法,也就容易得多了,阻挠的力量也会被极大削弱。”

刘备顺着诸葛亮的思路,仔细想了很久,一时也没完全闹明白其中逻辑。

要说刘备阵营也喜欢集中将士们的家眷居住,这一点刘备是承认的。但是集中到“跨州郡居住”的程度的话,那刘备确实没有。所以哪怕是从程度方面来考虑,之前刘备在这个问题上也是一贯比曹操更仁慈一些的。

就好比历史上关羽打荆州之战时,他北上进攻襄樊,但关羽军的家眷都在江陵。是江陵被吕蒙偷了,关羽的部队才溃散的——但如果严格学曹操模式的错役,只把荆州主力部队的家眷留在江陵怎么行?江陵不正是荆州的核心地盘么?按曹操的错法,刘备就该把关羽将士的家眷接到成都!

刘备没把关羽部家眷接去成都,就说明刘备对将士们的信任,是远超曹操的。

但是,刘备想来想去,觉得这事儿只是跟武人、跟普通士兵有关。而跟世家、豪强没什么联系。

一件对军事人员让利的善政,怎么就能换来世家豪强在选官问题上的让步呢?这两件事怎么看都联系不起来,太牵强了。

刘备便不由真心求教道:“宣布彻底废除错役法,以如今对曹贼的胜势,我军确实承担得起,哪怕孤承诺永远不用曹贼的跨州服役、异地扣押家眷人质的暴行,孤也有把握打赢曹贼。

但是,这事儿和考核选官的变法,又有什么关系呢?世家豪强,那都是要当文官当将领的,他们可不在乎朝廷是否对普通士卒施恩呐。”

诸葛亮连忙解释:“这只是第一步的铺垫和引子,只是为了让主公后续一系列的措施,和‘废除曹贼暴行’的最初契机契合起来。”

刘备这才重新拉起期待感,连忙追问:“那后续又当如何?”

诸葛亮:“主公应该也知道,我大汉此前为了避免官员在地方上形成盘根错节的势力,曾经有过‘三互法’,一直到桓灵末年,天下大乱,才渐渐形同虚设……”

诸葛亮说到这里,稍微停顿了一下,等大家反应,而大家也很快就理解了。

三互法是东汉一项执行了很多年的人事制度,后世看官或许不了解,但当时的人都不陌生。

一言以蔽之,就是官员在任职的时候,需要回避一些地方,比如籍贯在本州的人,不能在本州做官。

又或者是联姻结婚之后,夫妻双方的家族成员,做官时也要回避联姻方的州郡。

然后甲州人如果去了乙州做州牧、刺史,那么乙州人就不能来甲州做太守之类。

具体细节一时难以全部赘述,总而言之,这就是一个要求官员任职地点回避的制度。

后世有很多“本地人不能在本县当正县级领导”的规定,真要细究源流,最早也可以追溯到这个历史渊源。

这些制度本身当然也是善法,也一定程度上解决过东汉的官员在地方上长期盘根错节、结档营私的问题。

后来天下战乱不休,这种破事儿也就没人管了,朝廷也没能力管。

现在诸葛亮重提这件旧事,看其风向,却是试图顺便改造三互法,并且以此为契机,把“废除旧的三互法”跟“革除曹操暴行”联系起来。

只听诸葛亮继续说道:“将来朝廷如果实施了新的选官制度,比如各郡依然有权举荐备选人才给朝廷、但朝廷必须考试才能决定是否正式授官。

到时候,朝廷原本担心的‘一个州的人回本州当官,会形成尾大不掉的势力’这种情况,就可以稍稍缓解一些。

因为得到州郡地方照顾才被推选上来的人,他们未必能通过考试,通过考试的得是有真才实学的。如果做官的人选都不能被地方内定,他们还怎么完全勾结?

当然,间接的勾结,也还是可能有的,所以‘三互法’不能完全废,只能是适当放宽其范围尺度,比如原先规定不能两州交互任职,现在这一层可以放宽些,因为跨州的利益交换,在新的考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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